各院、系、部及有关处室:
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推动领导干部熟悉教育、关心教育、研究教育,加快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建设,根据《星空网页版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实施细则》和《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关于开展校院(系)两级领导听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通知》,现就本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通知如下:
1.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,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听课制度。
校级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随机听课3次,每次1学时,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少于2次,专业课程不少于1次。
处级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随机听课4次,每次1学时,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少于2次,专业课程不少于2次。
院(系)领导每学期至少随机听课6次,每次1学时,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课不少于4次,专业课程听课不少于2次。
2.请各单位整理统计领导干部听课情况,并于12月20日前将《星空网页版领导干部听课记录汇总表》《星空网页版思政课听课记录表》《星空网页版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》交至教务处。
领导干部听课是提高教学质量、加强教学质量监督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。请各单位聚焦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,关注与加强课堂教学质量,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领导干部听课工作,促进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不断提升。
联系人、电话及办公地点:
刘 涛 88308892(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2层7212室)
附件:1.《星空网页版领导干部听课记录汇总表》
2.《星空网页版思政课听课记录表》
3.《星空网页版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》
教 务 处
2024年10月18日